瑞安针对“双十一”过后消费投诉再次发布消费警示

26.11.2015  18:38

      轰轰烈烈的“双十一”购物狂潮刚刚过去,接踵而来的就是各种消费投诉,“剁手党”们收到货物后,发现问题的人也有不少。
      买的暖贴“名不副实
      11月18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江先生的投诉,称其于双十一期间通过天猫平台在瑞安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袋暖贴,消费20元。“我在他们的网页上看到这款产品的功效有缓解腰痛、筋痛、关节炎和风湿痛,我想着自己的症状刚好可以使用,就购买了。但我使用了后却发现一点效果都没有。”江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一赔三,双方协商不下。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介入调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同意江先生退货并赔偿480元。
    “双十一”期间,李女士在瑞安飞云街道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天猫商城店选购了一双特价的鞋子,优惠后价格为56元。11月10日,李女士收到货后,却不大满意“我发现鞋子包装是灰色的盒子,盒子没有任何标志和商标,只有鞋子大小颜色的贴纸。鞋子上没有吊牌。也没有合格证,鞋子上也没有商标。”李女士觉得自己买到了“三无产品”,要求商家退一赔三,但和商家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只好向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求助,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介入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赠送李女士鞋子并赔偿200元。
      市场监管部门再发警示
      据我市12315投诉处理中心的数据显示,上周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鞋子方面。“双十一”后的网购投诉10件。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消费者:
      一要谨防低价陷阱 面对“超低价”、“低折扣”、“秒杀”、“抢购”等低价促销活动时要理智,要详细了解所购买的商品信息、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切莫贪图便宜,盲目购买。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发现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相差悬殊的商品,特别是名牌商品,要谨慎购买。
      二要留心商家承诺 看到类似“前5000名有机会”的提示及要求,即使字再小也必须关注,这是真正能享受到优惠价格的条件,消费者在下单前要谨慎阅读该条款,免得日后发生纠纷。
      三要保留消费凭据 网购时,消费者应保存网上卖家资料、商品交易图片、聊天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购物发票等资料,并妥善保管,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
      四要及时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在网购商品出现问题,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要及时向网络平台投诉,若纠纷仍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维权机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