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诉于正侵权案开庭审理

08.12.2014  13:02

于正方:琼瑶作品爱情观现在看来很扭曲

本月5日,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于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琼瑶做了书面陈述,称“《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使用,但能利用的部分,于正全都抄了”。于正方则称剧本是其利用公有素材独立创作,并指出于正作品中的爱情观与琼瑶不同。

据了解,2014年5月28日,三中院受理了原告陈喆(笔名:琼瑶)诉被告余征(笔名: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庭上,虽然琼瑶并未出庭,但其书面陈述被带到法庭,由代理人宣读。其陈述中提到,“《梅花烙》的创作开始于1993年秋天,我想拍摄《梅花三弄》,我的作品中男女主角是互换的两个孩子,具体的剧情已有律师团队整理的资料说明。《梅花烙》可能不够于正使用,但能利用的部分,于正全都抄了。”

而被告方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证据进行质证时说:“《梅花烙》是琼瑶的代表作,主题就是两个人的爱情是至上的,爱情是决绝的,这种爱情观我们现在看来是比较扭曲的,这种是琼瑶作品的风格。在这种主题情节设定下,与《宫锁连城》是不—样的。于正的作品风格,与之前的《》系列作品是—样的,很现代、很多样、很欢快。”据悉,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综合消息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