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笔公路保险理赔金兑现发放丽水市莲都区 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全省试点工作开展顺利

07.12.2014  06:14
  近日,浙商保险公司在峰源乡将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项目的第一笔理赔金交到了峰源乡政府的手中,这标志着丽水市莲都区公路财产综合保险省级试点工作真正实现了“开花结果”。
  “以前一到雨水多的季节,就是我们乡政府最发愁的时候。一场暴雨过后,公路边坡塌方,挡墙倒塌,路面冲毁,水沟堵塞……我们的农村公路就会变得“伤痕累累”,修复起来又变得遥遥无期。”峰源乡分管交通工作的副乡长黄琮竣对于公路未上“保险”之时,一旦发生水毁灾害,修复资金缺口大、拨付慢、到位难的困难依旧记忆犹新。
  如今,随着莲都区政府给全区的公路上了“保险”,一旦公路发生水毁、塌方等自然灾害,保险公司将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地,对受损路段进行定损,理赔金也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这样既保障了受灾所属乡镇(街道)的修复资金,另一方面又加快了修复速度,避免了因道路未修复给群众生产生活所带去的不便和安全隐患。
  8月28日,莲都区人民政府与浙商保险浙江分公司签署了莲都区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项目合同,以政府购买保险服务的形式,在浙江省率先探索农村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机制。日前,峰源乡就成为了第一个尝到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甜头”的单位。随着一场暴雨的侵袭,峰源乡村道大大线至横坑路段因受暴雨的冲刷发生边坡塌方,造成车辆通行中断。接到峰源乡的报案后,莲都区公路局与浙商保险公司立即启动了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理赔程序,公路部门、所在乡镇、保险公司三方在第一时间共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核实,落实修复方案和资金。目前,该受损路段经过及时的赔付,修复工程已全部完工。
  对百姓而言,道路的安全畅通就是最大的民生。根据《莲都区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项目合同》,保险标的涵盖莲都公路管理局所管养的所有农村公路,包括路基、路面、边坡、挡墙、涵洞等。保险公司在责任明确、索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根据赔偿款是否大于5万元,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内赔付,大大加快了公路设施修复重建的速度,确保及时消除公路上的安全隐患,基本形成了公路养护“平时有人管,坏时有人修,资金有保障”的良好局面。
  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全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有利于及时消除公路上的安全隐患,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养护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下一步,莲都区公路局将围绕快速理赔的“”字和修复工程质量的“”字,做足做细这两篇文章。通过规范管理、严格操作、不断完善,早日形成莲都经验,将全区公路财产损失综合保险全省改革试点工作打造成为新时期公路管养的“莲都样本”。(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