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08.08.2016  16:10

嘉兴从2007年开始,制定了《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确定南湖高级中学为现代学校制度首批试点单位,以边研究边试点边推进的方式,着力构建区域性的现代学校制度。近年来,市教育局和试点学校多次在全国事业单位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20个省市43批400余人前来考察交流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工作。

 

一是规范治理权责。明确试点学校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界定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法人三者间的责权。政府作为事业单位的出资主体,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教育局根据政府的授权承担举办者职责,对试点学校实施监督管理,参与选择管理者等;试点学校作为独立的事业法人,依照章程规定自主办学,最大限度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益,并实现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二是构建治理结构。试点学校建立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的组织架构,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对分离,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决策机构,由主管部门领导,出资人代表、单位党政领导、职工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相关利益代表等7―9名理事组成,理事长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担任。按照市委教工委提名,理事会审议的程序,组建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管理班子,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执行机构。设立监事会作为学校办学的监督机构,由纪检监察、审计、职工代表和外派监事等4名以上监事组成。

 

三是建立治理规则。按照现代事业制度体系框架和构建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学校研究制定《章程》、明确办学的职责、宗旨、发展目标、基本组织框架.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章程》作为事业单位的“宪法”,各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规范了试点学校的组织和行为。试点中,对理事会、管理班子和监事会的职责任务、议事规则、成员组成方式和遴选办法等进行明确,确保学校各项管理活动按规依章顺利运行。目前,市属学校全部制定了章程。

 

四是完善治理机制。试点学校根据其自身特点和发展要求,修订完善了财产管理、成本核算、收支管理、人员聘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健全了内部管理、分配激励和约束监督机制,逐步实现了科学民主治理,大大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和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效提升整体效能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