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境资源审判迈入专业化时代

17.03.2016  11:00

  昨天上午,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在绍兴中院宣告正式成立,这意味着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开始迈入专业化时代。今后,该庭将对绍兴地区环境资源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

  据绍兴中院副院长李佑喜介绍,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打破业务壁垒,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该庭既管辖一、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包括与污染、破坏环境有关的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案件;同时也管辖一、二审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大气、水、噪声等自然环境污染的侵权纠纷,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权属争议及侵权纠纷,涉及森林、内河、湖泊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的权属争议及侵权纠纷,以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另外,还管辖一、二审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主要指以环境保护局等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性,都对法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环境科学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李佑喜表示,绍兴中院特地抽调了各业务庭的精兵强将,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整体司法能力。

  “环境资源庭的成立将有助于规范环境资源审判程序、优化审判资源,通过优质高效的案件审理,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李佑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