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

11.04.2015  17:05

  为防止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触碰“红线”,福建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严格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环保系统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亲属都在被规范之列。
  《规定》严厉禁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有以下行为:要求有关部门或人员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类别、拆分审批、超越审批权限审批环评文件;为建设单位指定或推荐从事环评、验收调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机构;通过暗示、默许、同意或要求相关单位或者人员违反审批程序;通过说情、批示、打招呼、强令等形式影响、干预有关单位和人员,降低审批、验收或资质标准;开办公司或参股承揽环评项目等。
  《规定》要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加强环评审批监督管理,发现或者接到检举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插手环评审批的违纪违法行为或线索,应当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部门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