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打好组合拳提升广告监管效能

17.03.2016  18:58


  针对当前职业打假人对广告用语违法案件举报加大的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告法》,玉环局及时介入,多措并举,加强网络广告监管与服务,引导全县电商、广告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全面“体检”,及时发现违规现象。 针对网商为求吸引力、扩大销量,使用“极限词”等现象普遍,该局对“浙江文旦小镇电子商务创业中心”、“楚洲人才梦工厂”、“亿联玉环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中的电商企业进行一次全面  “体检”,及时发现产品标识不规范、广告用语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文旦电商使用“中华第一柚”这一广告语。“中华第一柚”是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来玉环视察时为玉环柚题写的,文旦电商使用该广告语虽然在宣传上有违法律,但商品质量基本上都不存在问题,为此该局及时下发责令改正书,积极指导文旦电商修改广告用语,并告知企业不得将“极限词”、“驰名商标”等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二是加强宣传, 营造普法社会氛围 举办新《广告法》业务培训,由该局业务线负责人授课,为玉环电商、广告公司、各基层所及相关科室一线监管人员等80余人进行了业务培训,接受课后咨询20余人次,发放资料100余份。该局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及时清除违法广告用语,做到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同时在今日玉环发布了新《广告法》十大亮点解读,运用官方微博发布新《广告法》宣传内容,营造普法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是源头处理,遏制违法广告乱象。 自新广告法实施以来,该局共收到书面、12315等途径对各类广告举报(投诉)10余起,其中多数来源于职业举报人,种类涉及虚假广告、使用“极限词”、使用“驰名商标”、广告数据未标明出处等。该局沉着应对、妥善处置,根据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分别进行细化,立案查办8起,调解处理1起,责令停止发布广告6起,做到了有诉必查,查结必复。

    四是开展活动,维护消费合法权益。 借助“3·15”的契机,开展广告法消费维权活动,通过发传单、现场讲解重点对网上消费、老年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发布消费预警,揭露消费陷阱,强化消费者的预判能力,防止不必要的消费侵害和消费纠纷,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