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显成效

01.03.2016  13:43

近年来,玉环县以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内容的八大项创建目标,努力探索创建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完善和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考核机制,稳步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效果。自2010年以来,玉环县共有70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省级“和谐寺观教堂”达到标准。2015年玉环县民宗局还被评为全市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宗教场所的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以此项创建工作为契机,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载体,结合以“教风”为主题的创建活动,积极推动教风建设,营造遵规守戒的良好风尚;对宗教场所的财务、学习、会议、安全等各项制度的健全与落实加以督促和指导,经过当面指点,促使其整改,使制度更趋合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如清港的西林寺,龙溪的永觉寺,坎门的妈祖宫,楚门的基督教堂等十多处场所逐步走向管理规范化、正常化。

二是宗教场所的安全和稳定得到了进一步保障。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以点带面,积极带动未创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创建过程中,通过开展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建立场所安全负责制等,同时通过消防安全的社会化托管,使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民宗部门的监督,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提升了安全管理能力,切实改变了过去有些场所负责人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不足,目标不明,职责不清,工作无人主抓,无人主管的不良状况,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是宗教场所举办大型和非通常宗教活动得以规范管理。通过开展省级“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进一步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较明显地扭转了过去那种宗教场所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宗教活动有章不循,私自办班及不报批的无序局面,各宗教场所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明显提高,确保楚门灵山寺、城关基督教堂、古顺教堂等大型非通常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是宗教场所的乱建、滥建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以创建为契机,玉环县在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对宗教场所违建进行大整治活动,坚决拆除违建寺观教堂和民间信仰活动后,有效地遏制了乱建、滥建现象,同时场所管理人员法制意识增强了,民宗干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观念也增强了,逐步使宗教场所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确保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