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三规范”打造“双告知”联动机制

24.03.2017  16:44

  实行“双告知”制度,即是“宽进”之后实施“严管”的有效手段,更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打造“双告知”联动机制,实现部门协同监管,玉环局做到“三个规范”全面落实“双告知”工作制度,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自实行“双告知”以来,该局共对976家市场主体进行了后置许可的告知,推送注册登记信息1408条,推送部门42个。
   一是规范审批行为。 力促县政府召开“双告知”协调会,组织全县审批部门窗口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务院、省局《关于做好“先照后证”企业登记信息“双告知”工作的通知》,明确“双告知”职责,把好登记准入关。凡从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项目的,凭许可文件、证件方可办理登记;凡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中项目的,一律实行“先照后证”登记,由登记窗口发放双告知承诺书,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承诺书》装入登记档案备查,确保告知服务工作落实到位。自实行“双告知”以来,共签订976分承诺书。
   二是规范目录管理。 时时关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调整情况,落实专人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审批事项进行目录整理,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全局所有登记窗口统一按整理的目录实施,不得擅自扩大和减少目录范围,不得擅自设定或变相设定前置审批,确保“双告知”工作范围清晰、依据明确。去年6月份,根据省政府公布的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将后置审批事项由原先的211项缩减为200项。
   三是规范信息推送。 对从事后置许可项目的,由窗口人员按照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中的审批权限,第一时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浙江企业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到相应的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对本部门名下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认领,在完成审批许可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共享平台”录入审批许可信息,向社会公开,从而形成后续监管无缝对接模式。截止目前,推送注册登记信息1408条,推送部门4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