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三举措”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工作

04.03.2016  11:16

                  近日,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16〕20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部署此项工作,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更好地维护全县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16年3月底前,全县完成安装10000个独立感烟报警器;2016年底前,完成安装20000个独立感烟报警器;2017年底前,力争完成安装50000个独立感烟报警器,以达到安装场所火灾事故亡人率明显降低的目的。

二是确定试点区域。在桥头镇、桥下镇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试点;在江北街道、东瓯街道开展小旅馆试点;在黄田街道、三江街道开展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场所试点;在乌牛街道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员工集体宿舍试点;在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和北城街道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社区居民活动场所试点;在岩坦镇、鹤盛镇开展传统文化村落和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老旧居民住宅及农家乐试点;在岩头镇、沙头镇开展敬老院、养老院试点,并要求相关镇(街道)在3月15日前完成1个示范点的建设工作,便于其他镇(街道)参观学习。

三是划分重点应用场所。独立感烟报警器的重点应用场所为居住3人以上的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员工集体宿舍、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幼儿园,农家乐、渔家乐、小旅馆、养老院、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建筑、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养老特困人员、残疾人服务机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社区居民活动场所、位于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传统文化村落和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老旧居民住宅(以上建筑已明确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