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物业服务行业“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3.06.2016  01:28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展示物业服务行业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居住品质,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氛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G20峰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现将《杭州市物业服务行业“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区住建局遵照执行,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6月17日
杭州市物业服务行业“迎峰会展风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展示物业服务行业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居住品质,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氛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G20峰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服务保障G20峰会为核心,配合落实省、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国内最清洁城市”、“美丽杭州”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和常态工作相结合,着力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努力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着力于群众关切的垃圾分类、违建查处、停车秩序、设施设备维护、装饰装修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居住环境的优化和居住文明程度的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G20峰会。   二、时间安排   发文即日起至2016年9 月30日止。   三、实施范围   杭州市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   四、具体行动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服务管理,建设安全文明小区   1.加强物管区域内排水设施排查、检修和清淤,落实小区防汛防涝措施。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落水管和下水管道、排水管网、地下空间排水和水泵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检修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防汛防涝应急预案,落实防汛防涝责任人与联系人,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的联络,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演练,做到汛前准备充分、汛中处置得当、汛后恢复及时。   2.加强消防、电梯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   贯彻落实市消安委《2016年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全面排查物管区域内的消防、电梯等共用部位的隐患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企业职责范围内的,要尽快排除故障、恢复正常;属维保单位的,要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并监督其进行修复;需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小区经营性收益的,应及时联系业主委员会,并配合其按规定流程进行资金申请并尽快启动维修工程;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启动相关程序的,应主动报告项目所在地社区,并积极参与协调工作。公安、质监等部门对小区消防、电梯等共同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时,要积极配合,主动介绍其运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   3.重视并落实高空坠物等安全防范工作   对物管区域内各类建筑外墙装饰、玻璃幕墙、外墙干挂、空调机架、雨棚、阳台杂物、窗户、晒衣架、各类搭建与屋顶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与安全隐患要登记在册,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采取维修、加固等措施排除隐患;需相关业主决定维修事项的,要主动联系业主委员会,并报告属地街道(社区),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安全防护。   4.加强电动车安全巡查和管理   要加强对电动车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业主私拉电线以及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的行为。在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配置必要的防火灭火消防器材,并制定火灾防控应急预案。结合管理项目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的建设安装工作。   5.深化“平安小区”创建,积极参与平安志愿者队伍活动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要想方设法增强、配足人防、技防力量,进一步提升预防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响应号召,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开展平安巡防工作,确保将物管项目秩序维护人员纳入平安志愿者的队伍(秩序维护人员上岗时,统一佩戴社区配发的“平安巡防”红袖章),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护航G20”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细节管理,优化居住环境   1.有效开展物业环境整治   对物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做到绿地垃圾过一遍,化粪池、水池、水箱清理一次,楼道和路面垃圾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要求进行清扫,保证垃圾桶与放置点卫生清洁等。对屋顶、自行(电瓶)车库(棚)、楼梯间、配电机房等公共部位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清洁,确保无乱堆乱放杂物、无积尘、无垃圾。对小区内的路面、窨井盖、楼道、路灯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窨井盖无丢失、无破损;楼道干净无堵塞、墙面和玻璃干净无破损;楼道灯和路灯完好、无缺失。落实专人负责高温时期绿化的浇灌、养护等工作,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高温下树木、草坪的成活,保持物管区域的绿化美化。   2.积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利用小区公告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并配合社区指导、督促业主正确分类投放垃圾。主动组织员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处置的相关常识与工作要求,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并模范做好因卫生打扫、施工、办公等企业自身产生垃圾的分类投放。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小区垃圾分类的检查工作,注意倾听、收集业主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属地街道(社区)。   3.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对城区废旧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   积极配合公安等职能部门做好物管区域内废旧车辆整治工作,要广泛、积极地宣传废旧车辆由交警部门拖移处置、由财政部门给予经费保障等整治政策,主动开展废旧车辆情况排查和信息登记统计,并及时反馈给所在区住建局物业科。   4.倡导文明装修,严禁装饰装修材料强买强卖   积极主动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督促业主及时办理装饰装修手续,引导业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对违规装修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属地住建部门监察大队报告。装修垃圾要集中堆放,并督促业主联系有资质的清运公司及时清运。严禁违背小区业主意愿强买强卖装饰装修材料及干扰、阻挠业主自行选择搬运方式的行为。   5.劝阻制止违章搭建行为   积极开展反对违章搭建的法规政策宣传,通过保安巡查和门岗进出建筑材料登记两个途径,及时发现违建苗头,切实落实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在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排查、取证、拆除、查处等工作时,要积极配合、全力协助。   (三)加强交流互动,创建和谐小区   1.开展形式多样的意见征询活动   可通过设立业主意见箱、召开恳谈会等形式,主动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人对业主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有条件的物管项目还可开展与业主的联谊活动,不断密切物业服务人员与广大业主的关系。   2.开展业主“开放日”活动   可在物管项目内开展“物业服务开放日”活动,邀请业主参观各专业管理现场的工作状况,包括:到办公现场参观如何办公、接待业主、处理各类问题;到档案室参观如何进行内部管理,业主资料如何进行保管;到各设备房(间)参观各类设备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等,以增加物业服务的透明度,拉近与业主的关系,同时改变业主对物业服务就是“保洁、门岗、巡逻”等低技术含量的观念。   3.发放便民服务卡   可向业主发放便民服务卡,告知广大业主便民服务电话、便民服务内容、服务收费标准等,方便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联系。有条件的物业项目,还可在主要出入口或管理处设置清凉服务点,提供应急防暑降温用品,在宣传栏中开辟避暑防暑专栏,介绍相关生活小常识。   4.积极开展“帮困送清凉”活动   要结合物管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自主开展或配合属地社区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帮助检查房屋使用的安全情况,开展室内清洁义务劳动、维修自用的设施设备等,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关心和服务。   5.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宣传贯彻工作   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3月31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积极引导管理项目内的流动人口主动申报居住信息,并按规定及时向公安部门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要亲自挂帅;各区局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对辖区内物管小区开展“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的具体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的项目主任(经理)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及时整改,并记入项目主任(经理)负责制记分考核;加强值班,安排专人接待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记录并答复其意见建议,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二)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迎接G20峰会及文明居住宣传活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悬挂“迎峰会展风采”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或张贴相关宣传标语(详见附件1),或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向广大业主宣传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内容,积极营造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活动氛围。 在专项活动期间,各区住建局要切实关注、挖掘并广泛宣传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为G20服务奉献的突出事例和先进典型,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   (三)按时统计上报相关数据信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物管项目为单位,填写《“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登计表》表一和表二(详见附件2),于10 月 10日前上报项目所在地的各区住建局;《“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登计表》表三(关于废旧车辆的统计)于7月25日、8月25日前分别报送所在区物业科;各区住建局统计汇总后填写《“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于 10 月 15日前上报市住保房管局物业监管处,《“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表三(关于废旧车辆的统计)于8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市局物业监管处。   联系人:张小莉、韦振海,联系电话:89830803。     附件:1. “迎峰会展风采”宣传标语      2. “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登记表      3. “迎峰会展风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