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房屋租赁管理

18.08.2015  17:57

  为优化居住环境,切实提高杭州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 8月7日,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召开了由市、区物业管理协会(工作片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负责人及协会代表、民评代表等90余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向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发出了涵盖小区建设十大内容的“优化居住环境”百日行动”倡议。近来,各服务企业以倡议为契机,从自身物业服务做起,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勇担社会责任,不断推进和谐文明小区建设。
  “优化居住环境”百日行动紧密结合杭州有物业服务小区市民和物业服务企业关切的相关问题来展开。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规范房屋租赁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城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房屋租赁业发展迅速。我市房屋租赁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既是群众关注的综合性社会管理问题,也是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服务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之一,直接影响了居住环境和居住品质。
  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对于促进房屋租赁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秩序至关重要。据业内人士介绍,房屋租赁管理历来是社会综合性管理的一个主要内容,具体管理起来涉及公安、消除、水电、卫生、房管、防疫、税务等众多部门。除了管理部门监管外,房屋出租人也是加强租赁管理的重要环节。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服务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物业服务是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近年来,杭州物业服务企业在配合政府部门抓好房屋租赁管理方面积极作为,通过采取加强门禁系统管理、引导业主和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提高能耗分摊系数等办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物业服务企业在力所能及配合房屋租赁管理的同时,政策上、法规上也赋予了物业服务企业一些具体的要求、职责和义务,如《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针对房屋租赁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物管纠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违法拆改、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相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报告。还有在条例第47条规定了业主可以在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单套住房出租的人数限制及人均面积标准。又如《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中,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同样提出了一些的要求,如,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公安机关或者服务管理机构转报”;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出租人报送的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转报公安机关或者服务管理机构”等条款内容。
  随着杭州市“优化居住环境”建设和房屋租赁管理三项治理等工作的整体推进,房屋出租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会更强;杭州物业服务企业基于上述规定和“百日行动”倡议以及与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杭州小区房屋租赁管理一定会有新的突破。         

(房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