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后上牌的非插电式混合动力车 须受限行限制

05.04.2016  19:03

  杭州继4月1日起实施“国五”标准之后,新能源汽车4月5日起限行解禁,在2016年4月5日之前登记上牌的浙A新能源车主们,大家可以查看自己的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请注意“燃料种类”这一栏,上面标注为“混合动力”或“纯电动”(即不是“汽油”、“柴油”)的,恭喜您,可以立即前往相关窗口申领新能源专用标识,您将不再受限行的困扰。

  是否符合要求,4月5日前已经登记上牌的车主只要看燃料登记种类,不是单一的汽油或柴油就可以,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都可以。4月5日后购买并登记上牌的,可以参考国家工信部公布的新版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

  根据规定,2016年4月5日之前登记上牌的,不属于单一汽油或柴油的浙A汽车,即可申领新能源专用标识。

  但今天领到新能源专用标识的非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4月5日之后购买同款车型也能申领到新能源客车专用标识吗?

  据杭州交警部门解释:4月5日后登记上牌的符合《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浙A号牌新能源客车,才能申领新能源客车专用标识。也就是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小客车及进口纯电动车,才能申领新能源客车专用标识。因此,4月5日之后非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是领不到新能源客车专用标识的,它们仍受限行限制。

点击查看汽车频道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