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你们就是我“爸爸妈妈”了

13.05.2015  11:18
爷爷奶奶听了为何心碎不已?       在拿到判决书的那刻,小女孩开心地合不拢嘴:“爷爷奶奶,你们就是我的‘爸爸妈妈’了。”爷爷奶奶听到孩子的话,却心碎不已。
  日前,诸暨法院牌头法庭审结了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爷爷奶奶提出申请撤销孩子母亲作为第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要求担任监护人。

  女儿1岁,父亲被判无期徒刑

  小女孩叫小五,今年10岁,懂事听话,惹人怜爱。早熟的孩子背后,往往有一段令人唏嘘的童年。
  小五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两人结婚后的第五年才有了她。然而,她不像其他城市里的孩子,父母并没有把很多精力放在小五身上,而是把女儿交给了家里的老人。在小五童年的记忆中,爷爷奶奶是她最亲近的人,日子尽管过得清苦,倒也是其乐融融。
  2006年的一天,公安民警将小五的父亲从家里带走,自那以后,小五就再也没见过父亲,而此时的小五才1岁。直到后来她懂事一点,奶奶才告诉她,爸爸太冲动了,在和邻居吵架的时候,拿刀捅死了对方,被法院判了无期徒刑。
  “什么叫无期徒刑啊?”天真的小五曾经这样问奶奶,“就是你根本就不能计算出来的数字。”奶奶这样回答。

  母亲改嫁,无法接纳的新家庭

  2013年,母亲再也无法承受一个人的生活,到诸暨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缺席判决,把小五判给了母亲。狱中的父亲知道这个消息,反倒安了心,女儿跟着母亲总不会受苦。
  可谁知,离婚后不久,母亲就嫁到了另一个村,连着户口都迁了过去。小五也不得不跟着母亲去新家庭生活。
  新的爷爷,新的奶奶,新的父亲,母亲的新家并不像小五想象中那么接纳她、喜欢她。敏感的小五从大人的言谈举止中读到了他们的不满,她渐渐觉得自己如同个陌生人,甚至是新家的“负担”、“累赘”。与此同时,母亲也因为要照顾新的家人,对小五很是冷淡。
  没多久,小五便提出要回到自己的爷爷奶奶身边,母亲也并未过多的挽留。
  回到爷爷奶奶身边后,小五很开心,爷爷出门打工,奶奶在家陪伴自己,母亲也没有对她的生活、教育过问太多,小五都已经快要忘记了自己有个妈妈。

  祖父母起诉,法院撤销母亲监护人资格

  随着小五长大,上学成了一件麻烦事。因为小五是判给母亲抚养,户口也一并迁到了新家。但是她现在又一直同爷爷奶奶生活,户口不在当地,就近入学有了困难。
  经过多方打听和咨询,小五和爷爷奶奶得知,如果去法院起诉撤销母亲的第一监护人资格,让爷爷奶奶做小五的监护人,户口便水到渠成地可以转回来,上学的问题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2014年12月,小五的爷爷奶奶作为申请人来到诸暨法院牌头法庭,希望法院为他们解决困难。
  在审理中,小五的母亲也承认自己在过去的几年内,从未尽过对小五的照顾、教育、抚养义务,也未给予其生活费。而小五也明确表示自己无法融入到母亲的新家庭,喜欢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法庭认为,小五的母亲拒不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本着最大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原则,依法撤销母亲第一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爷爷奶奶为小五的监护人。
  “我终于可以一直安心的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了,谢谢叔叔阿姨们对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努力读书,好好孝顺爷爷奶奶的!”小五说。
  只是不知道,孩子的这份让人说不出的滋味的欢乐,是否会让她的父母感到一丝汗颜。

  链接
  2015年新颁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首次规定,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如祖父母可在第一监护人父母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时,向法院提出撤销第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由相应的顺位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