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爆裂商家搬迁 跨省维权终获赔偿

12.08.2016  08:04

      “想不到还真的可以得到赔偿,我也就试着打一下电话看,真的太感谢了。”消费者黄先生向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山下湖分局工作人员办事效率高、及时公正的处理消费纠纷,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5年10月山东的黄先生在当地一家水暖店购买水管用于家里装修,2016年2月的时候水管突然爆裂,好在家里有人在及时关掉总阀门,但是也导致家里部分家电被水浸泡。黄先生及时用手机将当时水管爆裂的现状以及家里的受损现场拍照留存,拿着购物发票马上到购买水管的店里去找商家理论的,结果却发现该店已经搬迁,维权无望。
  看着手上的发票,黄先生通过网络查到厂家是诸暨市阮市镇的一家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山下湖分局接到举报后马上与黄先生进行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并通过微信图片的形式查看当时购买水管的购物凭证与家里被水淹没的情况。
  随后分局工作人员来到企业核实情况,查看购物发票是否为企业驻山东办事处所有,经过核实企业确认购物发票确系他们企业所有。工作人员向企业讲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经工作人员调解企业负责人同意赔偿黄先生的损失,因企业所有产品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立即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系,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去黄先生家里核实情况,最终黄先生获得2000元的赔偿。(何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