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一般工商业用户受益最大

14.01.2016  09:05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物价局发布的《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了解到,从2016年1月1日起,燃煤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3分钱(含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4.47分钱,大工业、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随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的下调而下调,每千瓦时降低4.47分钱,也就是说,一般工商业用户受益最大。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小微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量500度,那么按照每千瓦时降低4.47分钱,一个月可便宜22.35元。如果工商业用户用电量较大,电费能省下不少。根据测算,电价下调后,每年可减少浙江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电费支出约37亿元。

  《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由每千瓦时1.5分钱提高至1.9分钱,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标准不在提高之列。此外,我省还将利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部分降价空间,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本文来源:杭州网     责任编辑:吴红梅)

版权声明

凡注有衢州日报、衢州晚报、掌上衢州或衢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衢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独家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衢报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