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饼老字号“方顺和”归属之争开审

08.08.2016  14:36

   8月5日,建德烧饼老字号“方顺和”归属之争,在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进行庭审。方顺和烧饼创始人方春根的儿子方森良将建德市方顺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顺和食品公司)告上法庭。当天,80岁高龄的方森良老先生拄着拐杖,在律师和家人陪同下出庭。令人意外的是,被告公司负责人汪小姐一开庭就以父亲及她自己的名义,向方老先生鞠躬并道歉:“对不起。

  据悉,此案是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跨行政区划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后开庭的第一案。

  方老先生起诉说,方顺和食品公司在店名中使用“百年老店”“方顺和”烧饼获奖情况,在包装和产品上的相关说法均源自自己家传的老字号“方顺和”烧饼的有关历史和荣誉,并利用该品牌和历史申报荣获建德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获得浙江老字号的称号。“方顺和”烧饼继承人因此无法进行商标和老字号的申请。方老先生向法院请求判决方顺和食品公司停止使用“方顺和”字号和商标、停止虚假宣传不正当行为、停止使用“浙江老字号”和“建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字样,并请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50万元。

  法庭上,方顺和食品公司讲述了历史记载中的“方顺和”烧饼及将该烧饼制作技艺传承光大的历程。根据罗嘉许先生的文章《三元坊的烧饼》记载,百余年前,方顺和的创始人方春根在母家周氏开烧饼店,取名春根,1929年参加西湖博览会,得赐名“方顺和”,但仍以春根相传。至1946年,正式使用“方顺和”字号,而1956年,因公司合营,不再经营。方春根的三子中,仅有长子方森林(原告方森良之兄)掌握烧饼技艺,但因工作原因,未从事烧饼行业。方森林的儿子方少华曾回忆,方森林先生点拨过当地多位烧饼师傅。烧饼技艺由此散落在民间,烧饼的主要配料和达到的品质,也由地方志记载了下来。

  被告说,方顺和食品公司的创始人汪卫清自决定设立公司起,即以恢复生产出县志记载方顺和烧饼、将方顺和的荣誉发扬光大为目标。汪卫清表示,他多次拜访方森良老人,得到他的默许使用“方顺和”字号,汪的师傅黄雪宝曾得方森林点拨,也亲自编写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经过研习,汪卫清恢复了地方志所记载的春根烧饼,在事实上传承了方顺和的烧饼技艺,并注册商标和老字号,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

  但方森良老先生当庭表示,自己从未表达过默许汪氏父女使用祖传老字号的意思,自己也没有权利做此种表示,对待汪氏父女的友好仅是待客之道。方森良的代理人表示,方森良作为方春根唯一在世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合法权益。老字号作为无形财产,兼具人身性和财产属性,可以为后人继承。原告认为,被告公司构成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针对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及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虽然双方观点差距较大,但本着保护老字号的宗旨,都同意进行调解。法院将择日公开该案的处理结果。

  庭审结束后,法院召开了一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