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光烈听取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汇报

14.07.2017  20:42

  本网讯  7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毛光烈听取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   

  毛光烈首先肯定了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所做的工作。他指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使民族工作有了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地扶持思路、扶持优势产业、扶持方式、扶持着力点、扶持政策举措和扶持作风的变化上。      毛光烈强调,下一步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共同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优先扶持特色产业、特色村寨、历史文化古村落、特色民宿、乡村旅游方面的发展。二是优先扶持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发展。三是优先扶持民族村教育和文化、健康旅游等的公共服务,实现均衡发展。四是优先扶持卫生、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五是优先加强有效创业的技能培训。六是优先建立扶持政策举措的监察制度。      毛光烈要求,认真开展好下一步的执法调研工作,深化执法调研成果的落实。在新一届政府文件修订中,要把条例的要求具体化;加强新政策举措的应用,着力扩大范围,进村入户;以不低于支持省外地区的标准,加大对本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支持;要建立保障落实的体制,保障的体制要创新,措施要落实。    省人大民侨委副主任委员王毅主持会议,执法调研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