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垃圾桶集置点怎么设才合理 个人违规乱扔垃圾该不该罚50元
杭州市举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请市民代表提建议
漫画 陈骁
小区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如何设置才合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该不该罚50元?……
昨天下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16名市民代表各抒己见,对《草案修改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立法背景
通过地方立法推动
生活垃圾“三化四分”
据杭州市人大相关部门介绍,杭州市于2012年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规范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处置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从目前实际管理情况看,仍然存在缺少整体规划、分类普及进展缓慢、制约手段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尤其是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反而呈现上升趋势。
2013年度,杭州市垃圾处理总量达到308万吨,较上年增长9.9%,日均量约8500吨,高峰期达9700吨。
今年3月份以来,杭州市区日均量已达1万吨左右,杭州唯一的垃圾处理战略性保障资源天子岭填埋场日均填埋超过5000吨,远超2671吨/天的设计处理能力,超垃圾量、超警戒水位、超承载能力的“三超”现象严重,城市出口不堪重负,“邻避主义”凸现。
破解垃圾分类难题,重在“环节上匹配、方法上协同、管理上统一、空间上保障、政策上配套”。基于末端处理能力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明显提升的现状,通过地方立法来推动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利用、分类处置),严格规范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从源头控制垃圾产生,迫在眉睫。
市民代表孙巧玲:
我先通过身边的例子,说说该规定在实际执行时可能遇到的难题。
在拱墅区永庆路西端有一个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就设在定海园北门口,每天那里放着130个垃圾桶,每天都会有垃圾清运车频繁进出。
但永庆路宽7米,东西走向,两侧人行道就占了各2米。小区有3000多住户,还有一所小学和两所幼儿园,每次清运车进小区时,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小区道路就会堵得水泄不通。
不少居民认为,在这里设集置点是不符合垃圾处理条例规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场所条件的,因为它设在了道路上,在小区门口设置这个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也不符合道路安全法。
小区门口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集置场所、接驳转运场所位于城市道路两侧的,我觉得这个“城市道路”应该定义一下,小区间的道路是不是属于“城市道路”?如果是的话要明确。还有“城市道路两侧”最好也要明确一下,比如指的是道路以外的人行道或者商铺门口,不能在机动车道路上,否者就会影响车辆通行。
市民代表陶敏强:
孙女士反映的生活垃圾清运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
生活垃圾集置点是生活垃圾清运的重要基础设施,即使在杭州实施生活垃圾清洁直运的区域,集置点也是很有必要的。
因此,建议在《条例》中予以统一规范,标准化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容器集置点,确保垃圾桶规范集置,并建设城市应急公共停车泊位,保障直运车安全进出清运垃圾。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魏皓奋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