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叫停!灿星“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被裁定停用

21.06.2016  19:43

  灿星“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被裁定停用

杭州网讯 倍受关注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6月20日又爆出大新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应《中国好声音》版权拥有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求,做出诉前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尽管已经在今年1月失去了正版《中国好声音》的授权,灿星文化依然坚持以《中国好声音》为名制作所谓“原创”节目,并长时间在海选、宣传等环节中使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2016《中国好声音》”等说法。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纸裁定对这一侵权行为大声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诉前保全裁定中明确:法院审查是否应当责令灿星方面停止相关行为,主要考虑以下因素:申请人是否是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在本案中是否有胜诉可能性;是否具有紧迫性,以及不立即采取措施是否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损害平衡性,即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大于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相应担保。正是基于对上述因素的综合判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经过合议庭审理、询问当事方,并经过两次关于诉前保全的听证之后依法做出了这一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裁定中认为:根据荷兰Talpa公司的授权,在许可期限内,唐德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采取法律行动。同时,灿星公司等的行为存在使用涉案注册商标及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也存在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而且,“2016 中国好声音”节目一旦录制完成并播出,将会产生较大范围的传播和扩散,诸多环节都有可能构成对唐德公司经授权所获权利的独占许可使用权的侵犯,可能会显著增加唐德公司的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甚至难以在授权期限内正常行使权利。

而且,在相关公众对名称为“中国好声音”和“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模式及特色已有极高认知度的情况下,又出现名称为“2016 中国好声音”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很可能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也可能会严重割裂名称为“中国好声音”和“the Voice of China”的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与其节目模式及特色等元素的对应联系,从而存在导致唐德公司后续依约开发制作的该类型节目失去竞争优势的可能性,对唐德公司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且没有证据证明将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这一裁定,唐德影视表示欢迎。唐德影视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说,法院的禁令捍卫了知识产权的严肃性、捍卫了版权方最基本的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该人士表示,唐德影视欣赏灿星文化制作原创节目的做法,并且乐见其成,希望作为行业重要力量的灿星文化能够在中国电视综艺原创节目的探索中取得很好的成绩,但如果真是诚心诚意做一个原创的节目,就应该用一个全新的名称,而不应该再强调与原来的版权节目有什么关系,因为这样的行为一方面在误导观众,另一方面又在侵犯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如此操作实在不能不让人质疑其原创的诚意。

而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一些法律界人士表达了自己的肯定。有人士对媒体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此举在法院司法实践中也不常见,但鉴于灿星的节目马上就开工录制,并将于下月播出,为保护版权方的合法利益,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法院这样操作是非常恰当的,表明了法院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立场的坚决和行动的果断。至于法院的裁定会不会影响灿星“原创”节目的制作和播出,记者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该人士表示,唐德影视在这一法律行动中的诉求还是十分克制的,他们只是希望灿星不要侵权,并不是要制止灿星制作原创节目,如果灿星使用新的节目名称和全新的模式制作新的原创节目,应该是可以如期制作、如期播出的。虽然业内人士对灿星节目的如期播出表达了乐观的意见,但也有人对相关权益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这种担忧主要是涉及赞助方权益的问题,由于前期灿星一直使用涉嫌侵权的节目名称《中国好声音》进行各类宣传,甚至与赞助商的合作中也在继续使用这一名称,如果应法院的要求,节目最终要改名,那么涉及赞助商权益的后续事宜如何处理则会比较考验多方的智慧,并给赞助商的市场回报带来巨大的不确定性。

对此,该人士表示,灿星在先期与赞助商的谈判中明知使用《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名称有侵权嫌疑却仍然坚持使用,其实是一种不太负责任的做法,也给现在的尴尬处境留下了很大的隐患,灿星最终不得不为此买单。

对法院的这一裁定,灿星文化下一步将如何应对,人们正拭目以待。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郑娟娟        编辑:唐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