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光烈副省长赴各地检查调研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15.12.2014  14:53

12月10日至12日,毛光烈副省长在省政府副秘书长孟刚、省公安厅副督察长王和、省消防总队政委王新建等领导的陪同下,先后赴丽水、温州、宁波等地检查调研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当地市委、市政府及公安、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毛光烈副省长一行先后深入丽水市缙云县、温州市瓯海区、宁波慈溪市等地,实地检查了河阳古民居、梧田街道“旅馆式”出租房、胜山镇“家庭式”小作坊等区域性火灾隐患的综合整治情况,查看了温州瓯海鸿华鞋厂“11.24”较大火灾事故现场。每到一地,毛光烈副省长都详细询问当地体系建设工作进展,了解掌握基层火灾防控、志愿消防队伍建设、隐患技术改造等有关情况。
  11日、12日上午,毛光烈副省长分别在温州市政府和宁波慈溪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温台丽片、甬绍舟片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座谈会。会上,温州、台州、丽水、宁波、绍兴、舟山六市及部分重点县(市、区)、乡镇(街道)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地区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省体系建设第一督导组组长吕照明、第二督导组组长王旭昉、第三督导组组长袁秋汛、第四督导组组长严晓龙分别汇报了督导有关情况。
  座谈会上,省消防总队王新建政委认真分析了当地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当前严峻的火灾防控形势,并就抓好下阶段体系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各级政府要下更大决心,敢于直面问题,依法依规整治突出隐患,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组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有效运行;三是切实加强技防、物防措施,提升社会单位火灾防范水平。省公安厅王和副督察长就当前体系建设情况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强化公安部门在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二是重点突出隐患防范工作;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
  毛光烈副省长充分肯定了前阶段各地、各督导组体系建设取得的工作成绩,客观评价了开局效果,明确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并就重点区域如何进一步抓好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把“平安报表”放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地要认真算清三笔账:浙江占全国火灾隐患和重点区域占全省火灾隐患的“比例账”,火灾事故投入的“事前账”和“事后账”,部分企业单位停业整顿的“经济账”,下决心、下狠心,切实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和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二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把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好“换”、“添”、“搬”、“拆”、“关”等整治措施,要迅速全面地把法制性、工程性、技术性治理措施落实下去,要坚持依法治理、三管齐下,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三要把群众性、社会性的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建起来。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单位落实责任、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事故防控治理体系。要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内部消防管理职责,明晰行业系统的消防监管职责。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好群众参与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天开展巡查,不断加大实地监管力度。四是各地党委政府和工作组要配合起来抓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加强领导,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工作进度,切实要做好群众性工作,要把社会各界力量发挥起来。县级工作组要分解到每个乡镇(街道)、每个村(社区),把基层党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充分发动起来,共同开展工作。五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省督导组要真正沉下去开展工作,重点督查三个方面内容:督问题,重点督促工作组、乡镇(街道)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整改的情况,一抓到底;督领导,重点督促领导干部重视不重视、工作到位不到位、力量有没有放上去;督作风,坚决反对花拳绣腿、形式主义、不切实际的做法,树立不回避问题、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毛光烈副省长强调,各地要抓住契机,沉下心来,决心要更大,措施要更得力,工作力度要更大,确保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抓实、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