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车库的“鸭舌帽”专劫女司机

20.03.2015  10:16
  时间:3月19日 地点:温州中院

  藏身地下车库,等待独行女司机,然后持刀实施抢劫……去年3月,温州市民苏女士在小区地下车库就遭遇了这样惊险的一幕。虽然事发至今已经有一年,苏女士还是心有余悸。
  2014年3月29日傍晚,苏女士开着沃尔沃越野车回到大厦地下室。“地下室的电梯年久失修,我只能走到一楼,再坐电梯。”她锁好车门,走上通往一楼的楼梯时,突然身后有人一只手勒住她的脖子,另一只手来夺她的包。
  对方是个头戴鸭舌帽的男子。苏女士包里有1万多元人民币、4000多美元和手机等财物,她出于本能拽着包,谁知,劫匪举起匕首朝她一阵乱捅。后经鉴定,苏女士的伤势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而就在苏女士遭抢的前两天,温州市区另一个小区也发生了类似案件。
  2014年3月27日晚上7时许,斯女士在地下车库附近找了个车位停下,并玩了一会儿手机。正当她打算下车时,副驾驶室车门突然被人拉开,一个黑影闯进来。“把钱拿出来……”对方拿着一把匕首架在了斯女士脖子上。“他手上有刀,我很怕,但我提醒自己要冷静。”她将2000元现金拿给了对方。随后,惊魂未定的斯女士向警方报案。
  警方判定两个案件很有可能系同一个人所为,并很快将黑龙江男子王某抓获归案。
  王某今年31岁,有两次盗窃前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27日至4月16日期间,他先后在温州、义乌、宁波、绍兴等地6次持刀对独行女性实施抢劫,数额共计26071.3元。
  2014年4月3日15时许,王某在江西南昌某小区网吧附近,为抗拒公安民警抓捕,又持刀挟持了被害人汪某,逼迫公安人员后退,后寻机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王某多次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其中致一人轻伤,又绑架他人作为人质,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绑架罪,两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