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俊国局长赴绍兴市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第一次集中督导

17.03.2017  08:02

  3月9日至14日,厅执法监察局局长潘俊国带领厅法规处、地环院、整理中心有关人员,围绕地质灾害隐患“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等重点工作,赴绍兴市开展集中督导活动。督导组一行深入新昌等6个县(市、区)实地考察了新昌县七星街道下礼泉村、嵊州市禹溪风火岗等地灾隐患点,越城区东湖镇、新昌县镜岭镇竹潭村白湖畈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现场,以及越城区灵芝镇洋渎、小观等拆改现场和新昌县澄潭镇社古村卫片执法整改点,深入柯桥区行政服务中心实地督查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落实情况,并在有关县(市、区)召开基层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潘俊国局长一行在新昌县梅渚镇宋家村天打岗地质灾害隐患点向村民征求搬迁意见

  潘俊国局长充分肯定了绍兴市和各县(市、区)在地质灾害防治、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认为绍兴市今年以来各项工作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特别是柯桥区在不动产登记方面创新动作多、工作很扎实、效果非常好;新昌县耕地保护补偿工作力度大、亮点多,经验值得认真总结。潘俊国局长强调,“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是“与时间赛跑”的生命工程,一定要按部署抓好落实。对于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要通过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突出政治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压实改革责任,尽力尽早破解难题,全面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再创新的成绩。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