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部署农机购置补贴督导工作

27.07.2015  21:05
为了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确保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根据《浙江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5】9号)和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导的通知》(浙农机【2015】19号)文件要求。近日,湖州市农机监督管理站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导的通知》(湖农机监【2015】12号)部署全市农机购置补贴督导工作。

  通知督导内容:一是购机补贴政策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补贴对象确定,补贴申请受理责任制落实,申请资料合规性审核,乡镇就近受理审核,补贴资金使用和拨付,宣传培训、保险信贷等服务保障,举报投诉处理,廉政风险防控和绩效管理工作等情况;二是补贴机具情况。随机选取2014年、2015年上半年补贴机具,实地了解补贴申请人信息、补贴机具信息、补贴资金结算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情况等,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三是信息公开情况。对照农业部和省有关要求,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公开形式是否广泛有效,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各县区信息公开专栏是否建设到位。四是补贴产品经营情况。随机选取部分补贴经销企业,重点了解生产企业对经销商监督管理、补贴机具价格波动、售后维修服务、“七个不得”等补贴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情况,并如实做好记录。此次督导方式采取先县区自查,市、县联合督导的方式到各县区开展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