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院与湖州签订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合作协议

18.06.2015  15:04
      湖州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个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地级市,为把“生态文明湖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模式”,领跑全国生态文明建设,6月15日,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研讨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在湖州举行,湖州市政府、中标院和省标准化研究院签署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三方合作协议。
      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领跑”全国,标准化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必不可少。省标准化研究院早在2014年底就开始了湖州生态文明示范区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并推动湖州市委市政府于6月1日印发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化建设方案》,提出要在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探索建立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新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提供示范。
      根据协议,今后5年,省标准化研究院将和中标院一起,把生态文明标准化研究作为重点研究方向,围绕“绿色发展先导区、生态宜居模范区、开放合作先行区、制度创新实验区”的战略,构建1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标准体系,搭建支撑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空间布局、城乡融合、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生态文化、机制建设7大体系、十大工程建设,研究制订一批重点技术法规、标准规范和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湖州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助力生态文明各项建设指标顺利完成,并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提供示范。
      在此后的研讨会上,中科院生态研究中心、环保部政策研究中心、浙江农林大学等专家顾问对省标准化研究院与中标院共同起草的《湖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