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有林场改革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07.01.2016  14:0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以及全省非全国试点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座谈会的要求和部署,湖州市于2015年4月全面启动了以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推进资源整合重组,定性定编定经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历史债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管理经营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国有林场改革。全市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将国有林场改革作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稳步推进。

              湖州市现有市生态公益林保护站(湖州市国有林场),德清县林场,安吉县灵峰寺林场和龙山林场,长兴县国有林场5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13.21万亩,界定公益林8.07万亩。目前,该市各国有林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并于12月29日全部通过省级验收。(湖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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