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四有”合同管理模式护航建设秩序

28.06.2015  05:01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全面响应“依法治国”精神,将合同管理作为本领域法制建设、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当下在建工程推进中,紧紧扭住“立约、履约、变约、检约”等环节,扎实做好系列配套工作,逐步探索出一条“四有”特色之路。
  一是订立定有章法,把好合同起始关。能够“进平台”招标的铁定“上平台”,受限“卡在外”的,在纪检部门、审计部门、主管部门分门别类指导下,创造条件自主公开招标。对大额项目,发布了互联网信息,邀请了主管部门参与。据统计,1-6月,共完成各类服务发包事项7项。同时,配套制度《工程服务等发包管理办法》也将正式出炉。
  二是跟踪大有门道,抓好合同履约关。坚决秉承法制“契约”精神,始终坚持“有约必依、履约必查”。对在建工程项目,组织人力每月开展专项性检查,重点跟踪人员设备到位等情况,通过信用评价、指定约谈、课以违约金等制约手段,牢牢督住参建单位既“讲约”更“守约”。
  三是护身握有屏障,守好合同廉政关。从廉政内控角度出发,健全工作制约机制,级级严把计量支付环节,层层严核计量支付事项,不搞“三级跳远”、不搞“跨栏审批”。同时,在监理方和指挥部审核的基础上,导入跟踪审计环节,努力确保计量的精准性。
  四是变更必有依据,控好合同金额关。进一步规范工程过程的变更审批,把控变更始终坚持“讲理更讲据”,严防“擅变、巧变、违变”等问题出现。在南大门景观改造提升工程中,针对部分植被缺少指导价的问题,指挥部及时启动咨价机制,多方走访周边园林市场,为压控成本提供了可靠依据。(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发展迅速
前三季度,湖州市重点物流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良好,截止到9月底,12个重点物流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