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剥离耕地耕作层9300亩

06.12.2016  22:34

  记者从湖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自2012年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耕地耕作层剥离面积9300亩,剥离土方187万立方米,覆土再利用面积5500亩。

  据了解,2012年,湖州市安吉县率先开展了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次年,该市吴兴区出台两个文件,从操作流程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随着这项工作地深入开展,2015年,湖州市政府明确要求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确保实现耕作层“应剥尽剥、能覆尽覆”,南浔、德清、安吉等县区相继出台具体实施细则,从考核奖励、资金补助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全市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湖州市各地按照“宜农则农、宜生态则生态”的原则,将耕作层剥离利用与土地整治、土地复垦、生态绿化等工作结合,使剥离土壤物尽其用、各得其所。

  德清县将剥离的优质表土用于废弃矿地的复垦,累计垦造旱地、水田1800亩,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改善了生态环境;安吉县将剥离后的耕作土作为旱地改水田的表层土,突破了质量提升这一难关,造出了高等级的水田。此外,南浔区将剥离土壤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吴兴区将大量表土用于宅基地复垦和城市绿化等,使剥离耕作层得到充分利用。

  湖州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湖州市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资金支持,把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实办好。(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