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兑现1.16亿元耕保补偿

18.11.2016  17:04

  日前,记者从浙江省湖州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在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后,湖州市各级共落实资金1.16亿元对今年耕地保护进行经济补偿。

  为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水平,从2010年开始,湖州市就在安吉县率先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次年在全市全面推开试点工作,市、县两级陆续拨付耕地保护补偿资金2000余万元,基本实现了“低水平、先起步、广覆盖”的目的。安吉县作为浙江省9个耕地保护补偿试点县市之一,出台《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今年下发了2015年度基本农田补偿资金近1400万元,涉及15个乡镇156个村。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区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要求,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的以奖代补资金,省级财政每年给予每亩30元的耕地保护补助资金,相关各级政府再给予一定配套。“几项相加后,我市每亩耕地每年补助标准将不低于60元。”湖州局相关人士解释。

  “从几年的试点情况来看,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履行基本农田保护义务的同时获得一定经济补偿,大大增强了他们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数量和因土地引起的信访量均明显下降。”湖州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湖州市将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