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优环境 拓融资 强服务

03.06.2016  16:18

——力促中小企业转型发展

近年来,湖州市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通过优环境、拓融资、强服务等举措,力促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据湖州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落实政策优化环境方面,突出强化政策扶持。至今,湖州市相继出台了《湖州市小微企业扶优发展十条》、《湖州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实施方案》、《湖州市工业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四年培育行动计划(2013年-2016年)》、《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三十六条》等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的政策举措,进一步整合现有财政扶持性资金,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在湖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培优育强、创业辅导、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规模以下小微企业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以上年度实缴税金(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合计)为基数,当年实缴税金达到50万元以上的,对新增实缴税金地方所得部分三年内给予优惠等。2015年度,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达8.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达28%,其中市本级小微企业兑现约900万元;近两年全市共争取到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近1000万元。

与此同时,切实降税减费。坚决落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等政策。

依法降低社会保险费,对目前涉企的主要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2年起,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按照省政府规定统一为14%(全国标准为20%)。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从去年起,用人单位缴费率由2%下调至1.5%,去年全市共减征失业保险费1.47亿元,其中市本级减征7295.22万元。制定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措施,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全市共向3100家企业发放2014年度稳岗补贴6050万元,其中向市本级2140家企业发放3900万元。

调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从今年2月起,对缴费率均作了调整,其中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调至不高于0.7%,降低16.05%,生育保险缴费率由0.6%下调至0.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正在测算中,用人单位缴费率拟由8.5%调整至8%。同时为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每年部分险种实施临时下调费率的政策,下调幅度相当于企业1至2个月缴费额的水平。

此外,注重创新拓展融资平台。据了解,湖州市政府在湖州银行、南浔银行设立了无抵押、无担保的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已累计发放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1482户、金额29.5亿元。组建了湖州汇科高盛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湖州外贸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融资平台,引导信贷资金向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和导向型小企业倾斜,有效缓解小企业资金短缺和贷款难问题。利用民间资金开展转贷服务,一年多来,5家政府备案的民间转贷机构已为286家中小企业提供了近19亿元的转贷资金。(通讯员 唐倩)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