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以“三率”为目标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28.03.2016  20:47

   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覆盖率和群众满意率为宗旨,确保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
   一是营造氛围,提高社会知晓率。 借助“三屏两报一长廊”法治宣传阵地,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纪念《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和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周年主题活动期间,运用悬挂横幅、张贴漫画、发放宣传折页、结对律师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讲解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与南湖区残联、工会、妇联等部门合作,通过日常普法宣传与法定纪念日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场次。同时,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基础上,创新载体,积极争取和借用社会资源,在市中心的江南大厦、金悦大酒店和江南新天地等三块大型LED电子显示屏上免费滚动播放法律援助的宣传图片,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法律援助人人知晓、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拓宽渠道,提高法律援助覆盖率。 在健全三级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成立中国致公党嘉兴市南湖区支部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武部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法律援助程序,出台《关于实行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南湖区法律援助点援制度实施意见》。加强欠薪等群体性案件法律援助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予受理,优先指派,及时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如春节前夕紧急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为宋某等6人涉及12.6万元的欠薪案件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手续。此外,2015年还办理了首个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为受援人提供伤残鉴定。
   三是优化服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围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法官、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与法援案件听庭评议,并不定期通过电话回访、面谈等方式征询受援人对承办人员办案情况的意见。2015年以来,共组织旁听民事刑事案件28起,参与听庭人员共204人次,回访援助案件当事人41人次。与兄弟县市区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交叉互评,并将评估结果向案件承办单位予以通报,加强案件质量的管理,并将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质量与案件补贴发放挂钩,提高法律援助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