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措并举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09.07.2015  18:31

    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湖北省科技厅以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为抓手,积极引导各类创新资源服务创业一线,加快湖北科教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转变,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一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服务创业一线。改革省级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分配方式,根据高校服务创业工作绩效高低,确定湖北高校、科研院所服务科技创业“排行榜”,并根据排名先后确定各单位分配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额度,引导和激励科技人员服务创业。进一步扩大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等资源开放使用和补贴的范围,引导和支持创业个人和企业通过仪器平台网站查询、在线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建立健全科技资源与创业群体的对接联络机制。通过计划项目引导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省级企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向创业企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并将创新载体服务创业企业的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是着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促进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蓬勃发展。全面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能力,建立健全“3A科技企业孵化器”考评体系,不断提升孵化器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投融资服务能力等。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结合湖北实际,有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孵化器等服务机构的现有资源和基础条件,优化完善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开放工坊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业态和运营机制,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文化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打造“互帮互助”“用户参与”的开放式创业生态系统。
        三是着力加强财政资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阶段参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天使投资群体和创业投资机构发展。采取积极措施,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房租、宽带费用、公共软件和开发工具等给予适当补贴引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咨询、知识产权、检验认证和技术转移等高端服务。鼓励创业服务功能集聚区的健康发展,聚集相关科技服务业态。
        四是着力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破解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探索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以“众筹”支持“众创”,以“众创”促进“众筹”。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服务初创企业融资,完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加快创业板机制创新。加大力度发展科技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金融服务。
        五是着力发展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支持传统及新型孵化器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各种类型的创业培训活动。健全创业辅导机制,鼓励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等担任创业导师。促进创业教育课程进课堂,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为大学生等创业提供场所和公共服务。支持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形成赛马场上选骏马、市场对接配资源的公开遴选机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文化氛围。

(来源:科技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