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速公路大米遭抢续:两名涉案人员已落网

02.10.2015  17:52

现场:温州高速公路30吨散落大米遭哄抢

   浙江在线温州10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吴佳蔚通讯员/彭晓峰编辑/汪江军) 9月29日,金丽温高速温州段一辆装载30多吨大米的货车发生事故,白花花的大米洒了一地,引来周边大批村民哄抢。一场考验道德与良知的“大米保卫战”悄然打响。今天,温州鹿城警方发布通报称,两名涉嫌参与抢米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拘留,民警仍在对其余涉事人员进行调查。

新闻链接:半挂车撞温丽高速护栏 30余吨大米抛洒引村民哄抢

村民哄抢散落在护栏外的大米  

   台风天货车“遭殃”米洒高速

    村民无视劝阻疯狂抢米

  9月29日上午7点多钟,山东的姜师傅开着载满30多吨大米的货车从衢州常山出发,准备去温州送货。由于正好赶上台风天,一路上刮风下雨,在行经金丽温高速温州段时,车子一个失控,事故就这么发生了!

  据姜师傅回忆,当时车上共有大米620包,但最后卸货的时候是528包,少了92包。

  米都到哪儿去了?原来,事故发生后,不少袋大米从车上摔落下来,外包装袋破裂,里面的米粒一泻而出,洒了事发路段满满一地,有些大米甚至散落到高速护栏外的山坡上。就在交警赶到处理事故之际,一些闻讯赶来围观的村民也发现了这些大米。不知是谁起的头,很快,众人开始取来各种工具扒米、运米。

  一位处警的高速交警告诉记者,警方意识到这些人有可能是周边的村民,意图“哄抢”大米,便迅速进行阻止。

  “我们走近边坡,才发现坡底下已经聚集了十几名村民,正在拾捡翻下高速公路护栏外的大米。那个时候大概有5、6吨大米洒落,附近村民将成袋的大米运走。”交警说,更令人吃惊的是,边坡外甚至有铲车、小货车、扁担等运输装备“整装待发”。

  短短一个小时内,路上的大米几乎被人抢尽。眼看前来哄抢大米的人越来越多、阵势凶猛,高速交警无奈之下联系了路政和施救单位前来帮忙劝阻,然而村民们完全充耳不闻,继续搬米。

  记者了解到,这些大米都是袋装的江西金统大米,每袋50公斤,市价是1.6元/斤。这样算下来,姜师傅得赔给客户14720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经济损失,姜师傅傻了眼。最后,他于9月30日选择向辖区内的鹿城公安仰义派出所报案。

村民用筛子、麻袋、铁锹各种工具抢米

  

   “看戏”的婶侄俩联手抢了1100斤

    太重搬不走还开来了小四轮

  接到报案后,鹿城警方会同温州高速交警支队对哄抢事件开展联合调查。10月1日,涉案的其中两名嫌疑人陈某(女,46岁,永嘉县人)、谢某(女,32岁,永嘉县人)已被鹿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警方调查证实,参与抢米的大多来自仰义街道渔渡村的村民,起初他们只是听闻有事故发生而前来围观的,谁知竟演变成一场“抢米大战”。

  根据交警现场拍摄的视频和照片,派出所民警发现有一辆小四轮货车参与了哄抢,便决定先围绕这辆小货车开展调查。

  10月1日,专案组在渔渡村龙井路一工厂内发现了这辆小货车,而在厂内一处空地上,还堆着数袋掺杂黄泥的大米。于是,民警依法传唤了在该厂工作的陈某、谢某。

  起先,面对民警的问询,陈某和谢某一口否认参与了哄抢,坚称大米是自己的,但在民警亮出监控视频等证据后,两人自知无从抵赖,承认了违法事实。

  原来,陈某是谢某的婶婶,她们两家人在当地合办了一家鞋跟厂。陈某告诉民警,当她们听说高速公路上因为台风发生了事故,出于好奇心就去“看戏”。到了现场后,她们发现桥下散落了许多大米,现场已经有人在搬。

  “当时交警确实来喊过话,叫大家不要抢,但这么多人都在抢,我们觉得不拿白不拿,所以就从厂里拿了袋子和铁锹来装米。”陈某说。

  因为两人铲来的大米实在太多,陈某急忙从厂里开来了一辆小四轮车,和谢某一起把米运回了厂内。

  据统计,陈、谢二人共哄抢所得1100来斤米。鹿城警方根据两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得知抢米是犯法的,婶侄二人肠子都悔青了。“我们以为只是点米,不值钱,没想到这样是要被拘留,早知道我们也不会做了。”面对处罚,谢某连声叹气。事后,她和陈某均表示,愿意把抢来的大米归还给姜师傅。

  目前,专案组还在对其他参与哄抢的人员做进一步的调查,对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鹿城警方表示,对能主动来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还哄抢所得的人员,警方将依照法律的规定减轻处罚。

为了搬米,村民开来了小车

  

   高速掉落货物遭抢屡见不鲜

    热心网友欲助货车司机减少损失

  记者自高速交警方面了解到,高速公路上货车侧翻,货物被人哄抢的事其实并不鲜见。不过,往常因货损并不大,许多司机选择了“自认倒霉”。

  就在本网报道了《半挂车撞温丽高速护栏30余吨大米抛洒引村民哄抢》后,一位热心网友崔先生联系我们表示愿意帮助姜师傅减少经济损失。

  崔先生说,自己是一名在东北地区从事大米销售的企业负责人,算是姜师傅的同行。他的企业也曾经历过多次因事故而被抢米的情况,最近一次发生在2013年。当时,货车从黑龙江出发前往辽宁,因为是下雪天,在经过铁岭时车子出了事故。“那些村民也是从围观到哄抢,根本拦不住。”这一趟行程,崔先生的企业损失了10万元。

  崔先生告诉记者,按照行业规定,原本这个货损是该由货车司机自行承担的,但考虑到司机是一个人,10万元对于他们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最后企业考虑减免了司机的赔偿。

  “米粮行业现在竞争也比较大,我们知道大家生存都不容易,所以在看到报道后也想尽尽企业的社会责任,帮帮姜师傅。”崔先生表示,实际上许多民众在做出抢大米这种行为时,只是出于一种占小便宜的心理,并没有意识到是不是犯法。他也希望通过这一事件,让广大读者能了解到,类似的抢占行为是触犯法律的,应该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