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规范管理旅行社服务网点经营工作

12.06.2017  19:10
为进一步加强对于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管理,规范旅行社服务网点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等经营行为。日前,温州市旅游质监所联合鹿城区旅游质监所在温州市有家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规范旅行社服务网点经营行为开展警示性座谈。 温州市有家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是去年温州市旅游部门在规范户外俱乐部活动中,通过合法途径转型中的一家旅行社,具有一定代表性。开业至今,公司运营正常,门市部目前已经扩展到20多家。但其内部管理也暴露出许多存在法律风险的经营行为,急需旅游主管部门上门服务和指导。 会上,温州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徐时斌对有家国际旅游有限公司20多家门市部的负责人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对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合法经营,聘请旅游法律顾问;二要加强内部的管控,做到人事财务招徕接待的统一;三要加强合同安全保险用车档案的管理,做到一团一档规范存档备查;三要加强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做到不虚假宣传和超范围经营。下一步,旅游局对旅行社服务网点的监管重点放在以下内容:一个地址多个旅行社;已经注销《营业执照》,但没有注销《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不符合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咨询“四统一”要求;未将《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悬挂在醒目位置,便于旅游者、检查人员等的识别和查验;存在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和私自发布旅行社业务广告的行为;超出设立社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服务网点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私自聘用、委派导游运行旅游团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