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用开水泼顾客的火锅店员已经被依法批捕

08.09.2015  23:53
女顾客在微博投诉后被服务员用开水烫伤、殴打。

   浙江在线杭州9月8日讯(浙江在线 首席记者/施宇翔 通讯员/鹿轩  编辑/沈正玺) 因火锅加水问题与顾客发生争执,被顾客微博投诉后,温州一火锅店服务员朱某将开水淋到顾客头上,并将其摁倒在地殴打。(相关新闻: 温州火锅店浇开水服务员被刑拘 赔偿72万元系谣言

  近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朱某(未成年人)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朱某,男,1997年生,高中文化,河南人,案发前在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店当服务员。8月24日晚上6点多,被害人林某和家人在温州市区第一桥“火锅先生”用餐,林某让朱某给火锅加水,两人因加水问题起了争执。随后,林某发微博向店老板投诉了朱某。

  没过多久,火锅店经理找到朱某询问被微博投诉的事情,朱某得知后找林某沟通,两人再次起了争执。接着,朱某回到厨房,用塑料方盒盛了半盒热开水,走到受害人身旁,将开水直接淋到林某头上,并将受害人摁倒在地上殴打。林某母亲及其他顾客赶紧将朱某拉开,随后,朱某离开了现场。

  民警到场后,联系了朱某的父亲,朱某接到父亲电话后,主动回到案发现场。

  8月31日,温州鹿城区公安分局将该案提请鹿城检察院批准逮捕,鹿城检察院在提前介入侦查的基础上,指定未检科专人审查,严格按照《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的要求,为朱某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并认真听取法援律师的法律意见,通知其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在讯问时到场,同时通过温州市检察院聘请温州市卫生协会的专家对朱某进行了心理评估和疏导。

  经审查,鹿城检察院认为朱某虽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其作案手段较恶劣,社会影响面大,造成林某轻伤一级且尚未得到被害人谅解、尚未赔偿经济损失,故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