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整治出租车脏乱差 今后打的也能给好评差评

09.04.2015  15:48

   温州网4月8日讯(记者潘涌燚通讯员马术华) 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擦亮这扇窗口尤为重要。4月8日下午,记者从温州市运管局了解到,从4月份开始到今年12月底,我市每月将从市区3870辆出租车中评选出车容车貌好评车辆100辆与差评车辆100辆。这意味,从今往后市民打的也能给好评和差评了。

  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的车容车貌评选除了由市运管局和各出租汽车企业推荐以外,市民可通过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微博、微信及12328服务平台等方式,上传出租车车容车貌好评车辆和差评车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无论是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好评与差评,都必须能够充分真实反映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客观现状,不但要有相关依法行政的文字记载,还要有相关的图片(照片、视频等)资料,如车辆外观、内饰、车牌及当班驾驶员服务证等相关信息,对提供评选证据不充分的出租汽车,将不予以参评。

  此外,对于市民推荐出租汽车车容车貌评选的相关信息,经运管部门核定采纳后,一经评选,将对该推荐人予以10元/辆手机话费奖励。

  据了解,对评选获得出租车车容车貌好评车辆,将统一由运管局汇总核定,奖励相应车辆驾驶员100元,并监督企业落实代发。

  对评选获得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差评车辆,当月首次查获车容车貌有违章行为的,对当班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第二次查获车容车貌有违章行为的,对当班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第三次查获车容车貌有违章行为的,对当班驾驶员处以150元罚款;第四次查获车容车貌有违章行为的,除对当班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外,并对该车进行限期的车容车貌整改,经运管稽查部门检验合格后恢复营运。

  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选活动主要为了加强温州市区出租汽车车容车貌管理,提升出租车行业形象,激励驾驶员做好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工作。

   延伸阅读: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 (五)计价器、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牌)、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本文来源:温州网     责任编辑: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