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港口设施保安等级提升为二级

26.08.2016  16:32
  根据近期做好安保工作的要求,依据《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规定,温州港状元岙国际码头有限公司、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浙江中燃华电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12时起到2016年9月6日24时止港口设施保安等级上升为2级。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各船公司及货主应遵循码头有关港口设施保安二级状态下管理要求,协助码头搞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具体包括:
  一、做好港口设施货物装卸活动的保安措施。在检查桥每一车道增加1名核箱员,以加大对进港集装箱铅封、外观及箱单的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动向,发现可疑行为(或无进港证或登论证)要第一时间报告中控;巡查车辆增加巡查次数,交接班时有中控区长在现场进行安保巡查;装卸船和进出港集装箱要进行两次信息核对,保证集装箱货物进出港准确。
  二、做好进入港口设施的通道与入口的保安措施。对于集装箱闸口,按照1级保安状态下2倍数量的标准,增加值班保安人员守卫对进出港口设施周围的围墙、栅栏的巡逻;对进港人员及行李、物品进行检查;安排保安人员和码头前沿作业人员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24小时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港航、海事、边检、公安等部门,请求加强对码头前沿水域的水上巡逻;及时向船方通报本港口设施保安等级已升高至2级,由船方采取相应的保安措施。
  三、做好船舶货物交付活动的保安措施。根据获取的保安信息或指令,或应船方的要求,停止港口设施内全部或部分船舶物料的交付活动;协同边检部门对所有船舶物料开包检查,并对运送船舶物料车辆进行彻底搜查;在港口设施范围内,护送交付重要船舶物料的车辆到登船处。(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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