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推出首批古树名木认养活动

17.12.2020  14:03

  为推进温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意识,满足公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意愿,更好地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成果,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等规定,近日,温州市各地面向全社会推出首批古树名木认养活动,首批可供认养的古树名木共115株,其中一级33株、二级17株、三级65株,涉及该市12个县(市、区)。

  本次认养活动分为指定类和非指定类。指定认养古树名木期限至少1年,其中认养资金一级古树或名木的每株不少于5000元/年、二级古树或名木的每株不少于3000元/年、三级古树或名木的每株不少于1000元/年;非指定认养的,每人捐资额度每株不低于200元/年,其认养对象由当地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认养资金实行统筹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县域范围内古树名木的宣传、救助、管护,制作认养证书、设置认养标志牌等。认养资金的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据调查,温州市现有古树名木16920株。通过古树名木认养活动,除了给古树名木保护资金来源增加一条新的路径外,也将有利于激发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热情,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

(温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