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打造信用教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03.08.2016  23:37

温州市深化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和创新信用教育,推动信用社会建设。

一、   加大学校课堂诚信教育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诚信教育课程建设。充分利用现行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本设置的诚信教育专题,如小学品德与社会四年级上册《诚实守信》、五年级上册《诚信真可贵》、八年级思想品德上册《做诚信的人》、高中政治课诚信经营等内容,以及《小公民》《浙江人》和《浙江潮》等地方德育课程的诚信教育专题,积极引导中小学教师学知践行诚信教育。

二是打造“四品八德”区域德育品牌。以“诚实守信、勇于担当”为重点,积极开展诚实守信和责任教育。通过加强宣传、环境创设、课程开发和系列主题活动支撑,加强学风、考风建设,开展“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教育活动。今年3月份,温州市教育局印发《温州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试行)》,将“诚实守信”纳入其总目标,并分学段提出学生诚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教育,同步深化诚信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科学设计传统文化教育的有效载体,弘扬“忠、孝、仁、义、理、智、信、勤”等传统道德的时代价值。深入开展 “美德少年”评选、“讲家训、写家书、传家风”等主题教育活动,利用重要节日及入学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开展诚信教育实践。

三是完善“三位一体”育人网络。加强家校教育合作,办好家长学校,建好家长委员会,开好家长会,推动家校形成诚信共育合力。加强家庭教育培训,2016年温州市“新雨”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完成100场家庭教育进校园公益讲座。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主动联系宣传、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搭建社会诚信育人平台。

二、加强社会诚信考试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考试建设,每年市教育局下发诚信考试通知文件,组织全市招考机构学习国家、省市考务工作手册,宣讲刑法修正案(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及具有警示作用的违反考试安全的典型案例。组织考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及考试有关纪律、规定及考试常识。在各类考试报名时,均向考生发放、公布考生守则、考场规则、违规处理办法等诚信考试有关材料。

二是营造诚信考试社会氛围。在全市范围开展“考试安全教育日”与“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周”活动。活动期间,各有关学校至少举行一次考前动员大会,学校主要领导应对所有考生进行诚信考试及安全教育,分析讨论,梳理、排查本地本单位考试管理的安全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组织考生开展“”、“”、“”等活动,使考生全面了解国家教育考试的管理要求,诚信应考。

三是落实岗位目标责任。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考试组织管理安全意识和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的自觉性,加大落实考试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今年,全市招考机构共100多人签订《浙江省国家教育考试涉密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高中考前夕,温州市教育局与10个县(市、区)教育局、7所市直属考点学校签订《温州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县两级各考点、考场与考试工作人员共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5000多份。今年参与中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中考文化考试命题教师签订命题保密协议52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400多人签订承诺书。

三、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作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府院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温州市教育局积极配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草《关于建立法院诉讼与政府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意见》,教育部门明确积极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禁止被执行人(自然人)及企业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出资供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加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7日双公示”工作,温州市教育局负责监管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工作,近五年来,非法举办高中段学校为“零投诉”。目前,温州市非法办学由县级教育部门监管,投诉和处罚仍主要集中在培训机构、幼儿园、小学等领域。根据市信用办要求,温州市教育局严格做好许可信息记录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登记报送工作。

二是加大教师信用监管力度。将诚信纳入师德教育内容,利用每年暑期师德教育进行诚实守信、以身作则、身正为范等职业操守教育。将诚信纳入教师专业发展的全过程,“三层次”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考核、高级教师履职考核、教师专业素养考核等专业发展提升考试中都有诚信要求。将诚信作为教师教育科研的基本要求,国家、省、市、县、学区、学校等各级研究课题引用的必须注明出处,要求原创性达80%以上;对伪造作假、剽窃论文的,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许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将诚信作为教师聘用、考核、奖励、处分的重要依据,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予以执行。着手对全市教师获奖和受表彰情况、市县教师受处分情况予以归集,并逐步报送和录入“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加大对失信考生惩戒。据统计,今年参加学考选考考生83282人,高考三项考试考生70581人,职业技能理论考试考生4860人, 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1014人,高考美术考试考生2933人,研究生考试考生4445人,成人高考考生9984人,自学考试考生3000人等均签订了《诚信考试承诺书》。对报名参加入职考试的考生要求签订《报名信息真实承诺声明》,对在公开招聘、选调考试考核考察中作弊的、提供不真实的个人信息的,予以取消资格。在考试中违规舞弊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