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三步走 努力攻坚档案事业发展“最大短板

09.05.2016  12:19
今年以来,温州市档案局通过开展查找“短板”专项工作,广泛征求各市直单位、县(市、区)档案局、专业档案馆及查档群众意见,从严从实查找“短板”,经梳理分析,县(市、区)档案馆(库)建设滞后成为最大短板,制约着全市档案事业的跨越发展。档案馆(库)建设是档案工作的基础保障,档案馆(库)安全是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安全的前提,为此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攻坚档案事业发展“最大短板”。

一、总体进展情况

全市各地档案馆(库)建设进度不一,截止目前,12个县(市、区)档案馆中有7个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具体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浙南产业集聚区已建成档案馆新馆;洞头区档案馆新馆已开工,现已完成地基和地下室层面建设;文成县、平阳县、永嘉县档案馆新馆建设虽已立项,完成了选址,但尚未正式开工; 苍南县、泰顺县尚未完成选址;鹿城区至今尚未立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不够重视。档案馆(库)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中央、省市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档案馆(库)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多数地区旧档案馆(库)已成危房或胀库,影响到档案的安全保管,但部分地区在新区规划中独缺档案馆(库),部分地区以选址、资金困难为由,仍未立项或开工,导致档案馆新馆建设滞后,给档案事业长期健康发展带来影响。

二是建设不够标准。对照《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部分地区由于在前期选址、方案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档案馆建筑的特殊性和职能的重要性,致使建成后的档案馆(库)存在建筑面积不达标等现象,影响档案馆(库)功能作用的发挥。

三是使用不够规范。新建成的档案馆(库)用房有被其他单位借用的现象,不符合档案馆(库)“独立建造,自成体系”的要求,且存在档案馆业务技术用房不完备、内部设施不齐全等一系列不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规范的问题。

三、三步走,努力攻坚“最大短板

一是列入“十三五”规划,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在全市档案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秘书长仇杨均多次强调此项工作,要求各地“十二五”期间未能完成新馆建设的,要重新列入“十三五”规划继续完成。在温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新馆建设被列为重点实施项目,作为“十三五”规划的两个硬任务之一,要求各地党委、政府主动对照目标要求,担当起档案馆(库)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快推动档案馆(库)的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力争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均要建成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节能环保,具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型公共档案馆,消除“无库馆”“危房馆”。

二是纳入条线工作考核,时刻跟踪落实情况。不断加大考核力度,在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条线工作考评事项中,突出档案馆(库)建设,加大考核分,按照新馆项目立项、开工、竣工、搬迁、内部功能建设等方面给予进阶赋分。要求鹿城区、泰顺县、苍南县要尽快完成档案馆(库)选址,确保年内动工;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要克服资金不足等困难,早日开工;洞头区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年内完成主体工程;龙湾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等地新馆已建成的,要进一步完善档案馆(库)功能建设。由市档案局按照各地进度进行预打分并通报,时刻跟踪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倒排时间,倒逼进度。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建设动态。4月25—28日,温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了全市档案馆(库)建设专题督查活动。由市档案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浙南产业集聚区进行督查。各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等方式,具体督查各县(市、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档案馆新馆建设进度、馆(库)内部功能建设情况。5月4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书面形式对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通报直接报送至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属有关单位。下一步,将不定期开展档案馆(库)建设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建设动态,确保档案馆(库)建设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