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多措并举加强非遗传统戏剧项目保护

26.12.2016  11:34

  温州,是南戏的故乡,是浙江省首批“传统戏剧之乡”,全市共有14地列入浙江省三批“传统戏剧之乡”,拥有11个省级以上传统戏剧项目。其中,有人类非遗项目永嘉昆剧,国家级非遗项目瓯剧、平阳木偶戏、提线木偶戏、单档布袋戏、泰顺药发木偶戏,以及温州南戏、应界坑乱弹、平阳和剧、马灯戏、苍南八仙戏等省级非遗项目,并有10多个剧种在温州民间传承、活跃着,每年演出3万场次。近两年来,温州市多措并举,加强非遗传统戏剧类项目的保护与传承。

   一是举办、参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传统戏剧项目展示展演活动。 温州市每年举办、组织各种形式的传统戏剧项目展示展演活动。2014年 6月13日,温州市“温州好腔调”传统戏剧展演在大剧院广场上演,多个温州地方剧种登台亮相,呈现出本土剧种异彩纷呈的魅力。 2015年文化遗产日,“艺路同行——瓯韵流芳”温州传统戏剧曲艺精品展演活动在温州大剧院拉开帷幕,永嘉昆剧、瓯剧、温州莲花、木偶戏等9个剧种首次走进高雅艺术殿堂,向市民展示该市传统戏剧独特魅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6年12月15日,温州市多个节目参加第三批浙江省传统戏剧之乡授牌仪式暨 “浙江好腔调 满园春”传统戏剧获奖剧目专场演出。在“非遗薪传——浙江传统戏剧展演展评”中,董素丽、金海雷、刘政荣、王大斌、王玉松组合获“薪传奖”,永嘉昆剧团、平阳木偶戏保护传承中心、永嘉传习所乱弹剧团、平阳县新民和剧团、平阳县单档布袋戏传承基地获“展演奖”,温州市非遗中心获优秀组织奖。

   二是加强传统戏剧类项目传承人的保护。 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目前,温州市11个省级以上传统戏剧项目共有5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3位省级非遗传承人。为了激发传承人积极性,近年来,温州市逐步加大非遗保护专项经费,从原来的100多万增加到500多万,其中非遗基地、传承人每年投入120多万,在《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市财政对市级非遗传承人给予每年2000元补助;对进入国家和省级的非遗名录项目,分别给予每项6000元、3000元的申报补助;对经市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级和省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给予每项活动5000元至1万元的补助。除此之外,温州市还在节日前后走访传承人,为他们送上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召开传统戏剧传承人座谈会,面对面交流、探讨重要项目的传承;组织传承人体检,依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联系温州日报、温州都市报等媒体,深入报道传统戏剧类项目传承人。

   三是以瓯剧为抓手,开展瓯剧曲谱编撰工作。 推出瓯剧品牌剧目工程,设立瓯剧品牌剧目专项扶持计划,由院团或个人进行项目申报,力争在3-5年内创出1-3个在全国打响的原创精品戏,1-3个优秀保留剧目,作为城市文化精品项目开展对外演出和交流,使瓯剧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广泛的影响力。每年定期召开瓯剧题材规划会和剧目加工会,推动品牌剧目的精品化发展。以传承人为保护核心,建立传承机制。认定和命名杰出传承人,传承人可申请传承项目专项经费,用于传承研究、教学、传播等项目。与传承人签订协议,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地师徒式教学授艺工作,精英化培养瓯剧专业人才,传承技艺、绝活。推出“大师带徒”长效激励机制,对大师带徒实行双向补贴。加强专业人才教育与培训,与温州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等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定向培养瓯剧人才。开展全国戏剧人才驻站计划,邀请国内外优秀戏剧人才、创新创意人才及相关专家学者,开展驻站指导。推出优秀市场经纪人(公司)合作计划,推动瓯剧“走出去”。启动《中国瓯剧音乐大典》编撰工作,并将于近期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