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涉水违建处置指导性文件

28.06.2016  23:04

 

【本站6月28日讯】为贯彻落实全省“无涉水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大涉水违建处置工作力度,近日,温州市“三改一拆”办、市治水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涉水违建处置和“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由温州市水利局建议并拟稿,旨在从制度层面解决目前涉水违建处置工作中存在的底数不清、责任不明、考核验收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

通知》明确拆违目标,要求各地抓紧部署。温州以“十三五”期间“县县实现基本无违建”为总目标,以县级以上河道、乡镇(街道)级以上河长挂钩联系的河道、纳入“清三河”整治目录的河道、省市控劣五类水质监测断面周边河道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为对象开展行动。同时,要求各地“三改一拆”办公室、“五水共治”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按照无违建县市区的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通知》要求全面排查,针对性推进拆违工作。各地将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全面开展重点区域建筑物调查摸底。充分利用“无违建”创建 “一户一档”“一幢一档”资料,填写《沿河违法建筑统计表》,建立查阅方便的“一河一档”台帐。对于排查出来的违建建筑,要求按照不同标准拆除到位;河道两侧可视范围内非河道管理范围的违法建筑,一律严格按照“无违建’创建和“四边三化”要求处置到位。

通知》明确考核验收标准,督促加强拆违力度。首先,统计通报。要求各地每月25日填写《“无违建河道”创建月报表》,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将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其次,督查考核。从9月份起,市“五水共治”办公室将根据各地上报的进展情况,每月对各地“无违建河道”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将问题作为年度考绩和创建验收的重要依据。最后,创建验收。对于各属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验收。对验收通过的“无违建河道”,各地应整理河道创建总结报告、违建调查和处置台帐及验收意见等材料存档备查。

      下一步,温州市“三改一拆”办、市治水办将着力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涉水违建处置力度,力争提前完成“无违建河道”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