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规范执法促进办案提速提效

13.06.2017  16:41

  自去年以来,温岭市场监管局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为抓手,积极完善执法制度,统一办案程序,统一自由裁量,统一案件核审,统一文书规范,将依法行政理念融入到日常监管中,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2016年,该局已连续第六年被台州市人民政府评为“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办案环节制度化、办案程序规范化。“三合一”机构改革后,针对基层办案机构增加、办案人员增多的现实,该局编印《法制工作资料汇编》,内容涵盖《法制指引》、《法制警示》、《法制提示》和《法制通报》四部分,促进系统干部熟练掌握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该局每年要开展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经过专家会诊,对症下药,及时为办案单位开出“良方”。今年3月,组织人员随机抽取去年基层办结的51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体检”,通过交叉阅卷,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处理结果、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质量评查,梳理罗列处罚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负面清单”,促进行政权力有序运行。
  办案期限提速、办案质量提质。该局探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权限下放,有效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着力提高行政处罚核审质量和效率。目前,A类授权办案单位有2个,B类4个,C类12个,力争在2019年底前对12个单位的授权范围分期分批调整到B类。同时,该局要求所有办案单位要准确掌握立案时机,对经初查存在违法嫌疑或在短期内无法排除违法嫌疑的案件,及时予以立案。对收到初检不合格报告的产品、食品质量检测案件,及时予以立案;同时,推行“一二三模式”,即“调取一组现场证据”、“制作二份当事人笔录”、“提取三组补强证据”,力求通过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办案禁令制度化、防范廉政风险。该局出台《经检稽查办案十项禁令》,涉及案件线索报送、立案、取证、认定等稽查工作全部流程,重点对稽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十个方面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杜绝稽查人员在办案中失职渎职、懒政怠政,防范违法违纪办案。同时,配套出台《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通过“发现—评判—定责—问责”四步程序,对办案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追究,从严约束稽查办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