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2+5”大陪审合议庭亮相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独特的司法制度设计之一。然而长久以来,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却常为人诟病。
但在温岭法院,这类情况却不存在,今年上半年,该院119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加了2099个案件的庭审,参与执行案件30件,陪审率达98.59%。究其原因,温岭法院针对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办案难度逐渐加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实际,通过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机制进行完善和改革,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生活经验,既提高了办案的效率,也促进了司法的公正。
差额淘汰,配置更合理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去年12月2日下午,119名人民陪审员,在温岭法院向国旗庄严宣誓。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规范人民陪审员的任免工作,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价值功能,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制订了《温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民陪审员办法(试行)》,规定法院根据所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确定不少于110%比例的候选人人选,向社会公示后,由法院院长提请人大常委会差额任命。
温岭法院会同市司法局,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职责等方面做了大量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在选任过程中,对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拟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考察和公示。
此后,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与候选人见面,并根据他们的政治觉悟、法律意识、群众工作经验,结合行业、职业、年龄、性别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任命人民陪审员。
温岭法院院长陈文通说,这些人民陪审员在5年任期内,至少需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一次。
“摇号”参审,审判更公正
输入案件信息,4名备选陪审员的信息随即弹出;再点击“确定分案”,其中两人被系统确定为该案件的陪审员。4月6日,在温岭法院民三庭,工作人员通过“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陪审员。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去年联合印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我省不少地方提出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至今,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在原有48人的基础上,新任命人民陪审员71名。
陪审员人数增加后,如何有效发挥陪审员的作用成了关键。
原有“人工选取”陪审员的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有的排期人员为图方便,只邀请较为熟悉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由此导致陪审员之间的案子分配不均。”温岭法院政治处主任叶伟斌说。
为了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促进司法公开,温岭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开发了“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与“浙江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该系统通过电脑摇号抽取陪审员,每个案件要二轮摇号,第一轮为首选,第二轮为候选。若前一轮陪审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审,按顺序从后一轮确定陪审员。此外,该系统还具备智能筛选的功能。“每个陪审员都记录了归属地信息,比如松门镇的案件,就不会选取太平街道的陪审员。”叶伟斌说。
“通过电脑随机抽取,切断了陪审员与法官之间的固定联系,使案件审判更加公正,也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叶伟斌说,该系统还将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并增加分类管理、短信通知等功能。
“2+5”大陪审,话语权更多
近日,温岭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令人关注的是,合议庭首次由2名法官和5名陪审员组成。5名陪审员一改往日的“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就案件的经过、细节等,频频向原、被告发问。
此次庭审,原告是温岭市某机床配件厂职工徐某,被告是温岭市公安局、温岭市人民政府。徐某与吕某在同一个车间工作,今年1月11日上午8时,两人发生争执,继而扭打起来。3月10日,温岭市公安局作出了对徐某不予处罚、对吕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5月3日,温岭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徐某不服,认为对吕某的处罚过轻,向温岭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决定。
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1+2”组合(1名法官+2名陪审员)或“2+1”组合(2名法官+1名陪审员),此次庭审,合议庭成员有2名法官和5名陪审员,形成了“2+5”组合。
法庭上,5名陪审员不停地向原、被告及“第三人”抛出问题。此案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听取原、被告的最后陈述后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据了解,此次庭审是温岭首次试水“大陪审”庭审模式。
据了解,这5名陪审员有着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既有社区代表,也有乡镇干部。“不同的职业背景和学历结构,将有助于他们对案件事实作出更加全面的认定。”温岭法院政治处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目前温岭法院根据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具体情况,探索“大陪审”模式。“我们的目的,就是让陪审员拥有更多话语权,参与到案件的实质审理中,弥补个别法官社会经验方面的欠缺,促使案件审理更加公正。”温岭法院副院长阮健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