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推行案件核审“双法制”提高法制监督水平

21.03.2017  23:0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温岭市场监管局在台州率先推行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双法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法制建设,确保基层法制工作不断档、执法监督职能不缺位。2016年以来,未发生一起因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法制员队伍,强化法制培育。 发挥法制员在基层执法监督中的作用,率先制定《法制员工作暂行规定》,明确派出机构法制员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实行书面核审制度,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为标准,对以分局(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和受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审核。目前,已在全市18个办案单位已配备30名兼职法制员。
   推行双法制制度,强化法制监督。 建立市局法制机构—基层法制员—基层法制联系人(公职律师)“三级联动”机制,促进法制监督重心下移、法制工作人员下沉。同时,在12个办案单位推行“双法制”制度,对市局授权范围内办理的案件,由分局(所)法制员实施交叉互审,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确保案件质量。2016年,局所两级法制员共核审案件674件,基层法制员核审占403件,其中有5件被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评为优秀行政处罚案卷,1件被温岭市法制办评为优秀说理性文书。
   实施清单式指导,强化法制约束 。发挥“负面清单警醒,正面菜单指引”的作用,通过开展案卷评查、专项抽查,梳理行政处罚过程中立案、调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常见的22类问题,制作《行政处罚程序负面清单及规范指引》,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办案单位及兼职法制员认真对照、深刻剖析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和问题,及时改正执法陋习,扎实提高办案质量。2016年以来,共发布法制提示12期、法制警示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