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市箬横镇下山头村村民委员会、梁理德、梁特明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意见书

21.08.2015  07:34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温岭市箬横镇下山头村村民委员会、梁理德、梁特明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及价值进行鉴定的请示》(温土资〔2015〕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作出以下鉴定意见:

  一、温岭市箬横镇下山头村村民委员会、梁理德和梁特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温岭市箬横镇下山头村盘马山杨府庙西侧开采、销售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温岭市箬横镇下山头村村民委员会、梁理德和梁特明的行为涉嫌非法采矿。

  二、受你局委托,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对温岭市箬横镇下山头村村民委员会、梁理德和梁特明自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20日在非法开采点开采的矿产资源量进行了实测,并提交了《温岭市箬横镇盘马山杨府庙治理工程采挖量估算报告》。经审查,浙江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具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其提交的《报告》经专家组评审,结论有效。

  三、受温岭市公安局委托,温岭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温岭市箬横镇下山头村村民委员会、梁理德和梁特明非法开采的矿产品进行了市场价格评估,提交了《关于宕碴的价格鉴定结论书》(温价鉴(2015)359号)。经审查,温岭市价格认证中心具有价格鉴证机构资质,其鉴定结论有效。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