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森林公安局出重拳打击涉林案件

03.07.2018  18:40

  2018年6月29日,温岭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松门镇松寨村松门公墓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进行查处,当事人周某被处以行政罚款5406元。

  周某是松门镇人,一直以来做着公墓开发的生意,去年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原有的公墓建地已全部用完,再看看附近边上的一片林地,心里一直在挣扎。2017年5月,在赚钱的念头驱使下,周某未经审批,将自己的公墓向南侧扩建,在建了一些基础设施后被查。经鉴定,周某擅自改变林地面积540.6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温岭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周某行政处罚。

  当前,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等项目成了该市农村的一股开发建设热潮,一些开发商总存在饶幸心理,认为开发的地方大都在山间、林地,违法了也不容易被发现。今年6月份,温岭森林公安局出重拳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连续在温岭市温峤、城南、石塘等地查处了5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有力地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在社会上得到良好反响。

  森林公安局局长王德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增强巡查频率,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持续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温岭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