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洞庭湖“清湖行动”启动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

20.05.2020  11:11

  为期12天的2020年洞庭湖“清湖行动”19日在湖南岳阳启动,中国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将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组织岳阳、常德、益阳3市、16个县市区,调集12艘船艇采取集中巡护、集中执法,对东、南、西洞庭湖全水域实施巡察。

  此次行动将严格按照“非法网具一律拆除、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扣押拆解、非法捕捞渔船一律扣港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等行为,全面清理整治禁用渔具和非法捕捞渔船,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湖南是内陆渔业大省,境内的洞庭湖是中国第二大淡水湖,湘江、资江、沅水、澧水四大河流贯穿全省,总水域面积达2043万亩,禁捕退捕任务艰巨。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湖南省委、省政府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发展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效发展。目前该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已如期完成。

  今年1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发布,即日零时起该省4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将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为强化联动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湖南今年还制定了“中国(湖南)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一季度,湖南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71起,收缴非法网具1662套,行政处罚83起,司法移送42起,追究刑事责任53人。(完)(王昊昊龙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