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林业局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全面厘清部门职责

13.01.2015  22:41

  近日,衢州市林业局积极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让权力在责任约束下运行,明确职责分工范围,让责任落到实处,从而实现权力与责任一致。共梳理出部门职责13项,具体工作事项90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6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7项,公共服务事项13项。

  一是明确法定职责,确定具体工作事项。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全面清理工作事项,明确了13大类90项工作职责,从主体责任的角度对部门责任作出直观表述,防止行政主体不作为。

  二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根据权力事项情况,分类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了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以及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三是划清了部门职责边界,防止互相推诿。明确了“重大山林纠纷”、“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野生动物管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管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与检疫”6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依规定明确工作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多龙治水”、互相推诿。

  下一步,衢州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和责任监督,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责任清单切实纳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衢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