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淳安12名党员干部因环保不作为被问责

14.07.2016  14:12

  中新网杭州6月3日电(陈丽莎 毛勇锋)3日,记者从浙江省淳安县纪委获悉,近日该县纪委一次性问责了12名保护环境不力的党员干部。

  淳安县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著名国家5A景区千岛湖的所在地。“在千岛湖,环保尤为重要,但仍有一些乡镇部门、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职责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淳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军飞说。

  “今年4月初起,共计20余车含水造纸废渣违法倾倒至青溪新城前坞村建筑垃圾消纳场,造成一般固废污染环境,被环保等部门查处。经调查在这其中青溪新城分管领导徐某某、前坞村联村组组长张某某监管失职,前坞村两委主要干部欧阳某某、吴某某履职不作为。淳安县纪委分别给予以上人员相应党纪和问责处理。”这是近日在浙江淳安县百日环保联合巡查工作推进会上淳安县纪委通报的一起环保不作为被问责典型案例。和这个案例一起处理的共有6个案例,12名党员干部被问责,其中有3名县管领导干部。

  据了解,2015年以来,淳安县纪委加大了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的查处问责力度,特别是“五水共治”等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环保工作更是查处的重点。2015年就有21名党员干部因对保护环境不力而受到党纪处分和问责。

  “去年我们查处了一些环保不作为的党员干部,但是因为我们不是环保职能部门,有些情况无法第一时间掌握,工作上存在一定困难。”徐军飞介绍。

  针对这一情况,今年淳安县纪委在查处环保不作为党员干部时,注重和环保等职能部门的配合,通过多部门协商后制定了相关标准。

  今年5月,该县出台了《环境执法巡查问题线索适用移送纪委标准》,划红线、定规矩,明确规定在环境执法巡查中,涉及党员干部违纪和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如群众举报环保问题不及时处理、治污工程质量不合格、治污运维不到位治污设施未发挥作用、属地网格职责履行不到位、挂牌督办环保问题不及时整改等问题线索须移送县纪委,由该县纪委调查核实后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和问责处理。

  徐军飞说:“我们现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能快速准确的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有效推进环保工作。”

  据了解,此次被问责的12名党员干部全部都是按照5月制定的标准,由相关职能部门将问题线索移交给该县纪委的。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这次一次性处理12名党员干部,并在大会上通报典型案例。就是要警示全县各乡镇、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让他们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记在心,护好一湖秀水。”徐军飞表示,淳安县纪委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和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对在环保工程建设和监管中党员干部“庸懒散”、作风飘浮或工作失职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